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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本府消防局115年3月24日南市消預字第1150008774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清明節將近,為降低掃墓祭祖引發火災風險,請協助於所屬學校透過跑馬燈或電子看板,宣導相關用火安全、紙錢於指定集中焚燒或以功代金觀念。
三、刊登宣導內容 : 掃墓祭祖除草「不」用火、紙錢「不」燃燒、爆竹「不」燃放、菸蒂「不」亂丟、垃圾「要」帶走,4不1要守則。
三、檢附清明掃墓防火宣導海報1份,請協助宣傳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