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請導師協助提報符合服務對象(個資請保密),下載說明四之表單詳閱並填寫後,於9/18(五)前將相關資料送至資料組。
二、請申請學校務必使用說明五之最新表單填寫資料,所送個案轉介單之「轉介建議或學校輔導過程敘述」欄位資料請務必詳述,以利審查委員事先了解個案狀況。個案轉介單資料請由學校相關輔導人員填寫,請勿給家長填寫,另如未使用最新表單或「轉介建議或學校輔導過程敘述」欄位未詳填,將退回學校重新填送。
三、預計於本(115)年10月1日(星期四)下午召開開案評估會議,與會時間另行公告,屆時請申請學校務必派員說明;經評估符合服務對象,於函復後始進行訪視關懷服務。
四、本案評估指標、個案轉介單、訪視同意書及申請學校須知等表單,已置於本中心網站(/專案活動/個別化親職教育專案/四、個別化親職教育表單下載區)請逕行下載使用;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承辦人王續文(06-6591068分機14;網路電話64014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