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市115學年度特教專業知能鑑定評估人員研習-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研判暨個案研討研習計劃辦理。
二、時間:115年10月8日(星期四) 13:30~16:00。
三、地點:本市和順國中大成樓4樓視聽教室。
四、參加對象及資格:已取得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資格之教師,共計80人,本局保留最後審核權。
五、報名方式:請於115年9月30日(星期三)中午12時前,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(報名連結)報名,報名後請自行上網查詢是否錄取,如無法參加請於7日前告知,俾利處理遞補事宜,若錄取人數額滿,則提前關閉報名系統。
六、請惠予參與研習人員公(差)假登記,全程參與之人員核發2.5小時研習時數。
七、注意事項:
(1)若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,學員經錄取後不克參加者請來電請假,以便遞補備取人員。
(2)研習當日務必準時報到及全程參加,每堂課遲到、早退或中途離席超過上課20分鐘以上者,該堂課程時數不予計算。
(3)學校停車位不足,校內停車位有限,若校園車位已滿,請至校園周圍非紅線區停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