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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邱彥廷 - 學務處 | 2022-12-05 | 點閱數: 39
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1 月 3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67359 號函辦 理。

二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 中心)於 111 年 11 月 28 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如下:自 111 年 12 月 1 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,取消室外空間及室 外場所應全程配戴口罩之限制(指揮中心另行研擬歲末/跨 年大型室外活動)。

三、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,調整旨揭 管理指引,學校室外空間(室外場所)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 之規定;於室內空間(室內場所),應全程佩戴口罩,但如 屬致詞、演講、講課、拍攝個人/團體照或進行運動、歌 唱、音樂吹奏、合奏、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,可 以不戴口罩,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,仍須佩戴口罩。

四、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(例如:注意手部 清潔消毒、遵守咳嗽禮節等),落實生病不入校,加強自主 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。 五、旨案相關修正 QA ,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(網址: https://cpd.moe.gov.tw/page_one.php?pltid=183)下載 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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